性营销

2009-04-22 23:57:44 »Author: BlazingCD »

车展越来越向着卖肉的方向发展,其实倒是不奇怪。从一开始,车展的定位就是一种“性营销”,现在至多只是形式尺度上的不同,本质没有不一样。这种营销的诉求点就是,开我的车,就有泡到这样的妞。
我不懂营销,但是我知道广告其实是对人思维的一种“干扰”,一种“影响”。人的思维其实很脆弱的,意志足够坚定的那几个后来都做了伟人。广告里面说一万遍 脑白金,我们的脑子里面就真的都是脑白金了。不用一万遍, 说二十遍“老鼠”就能让人回答“猫最怕什么”时的答案变成“老鼠”。
广告其实一种是在暗示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往往都是一些挺本质的人类的需求。很多洋酒广告也在使用“性营销”手段。几个男人举杯喝酒,某衣料甚少但貌似高贵的女人在身边晃来晃去。意思就是,喝了咱的酒啊,妞就有啊~~果然很多人就去买了。
还有很多广告,暗示的是利。那个什么品牌的广告,“给你这样的男人”,讲的就是“成功”,是“利”。或者说,暗示的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的“自我实现”。而以前看过一个国外的营销案例,卖房子,暗示的是亲情,是一种情感营销。
其实我写这篇东西真的没什么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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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农工商·纸媒·Google

2009-04-12 00:27:03 »Author: BlazingCD »

关于这个话题,我觉得太容易了

以前是,士农工商

现在是,士商工农

种大米的一直都是农,而且品质还越来越好了,怎么商到前面去了?

其实就那么简单

不仅仅纸媒,音乐、电视、电影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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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game的前途

2009-04-02 12:26:37 »Author: BlazingCD »

初次接触Webgame是在06年,当时对这种“网络游戏的形态回滚”并不太认可,但马上感觉到,webgame的出路不在于独立游戏,而在于整合应用。毕竟,从独立网游来说,从MUD到图形化到3D化是一种趋势。不过,到现在来看,虽然Webgame有着很大弊端,比如说ARPU值不高,进入门槛低,产品生命周期不长等等。但是其天然的特质:轻、网游特质,还是非常致命的,是可以与很多平台、应用有效串联起来的。

但是当时,我马上认为Webgame与SNS之间有着一种天然匹配的元素。所谓“网游社区化,社区网游化”。开心网的崛起从一定层面是利用了羽量级Webgame的特质,将SNS中的节点通过这种羽量级game串联起来了。不过毕竟开心网是建立在facebook平台、应用这样的架构上,与我当初设想的那种“社区即网游,网游即社区”的概念还是有所差异。这类似于这样的现实社会案例:篮球是一个游戏,通过篮球这个游戏,用以增强原有朋友的关系,并建立新朋友关系(能不能建立关系在于在场上场下的表现,不见得要打得好,但是要表现出个人特点,比如喜欢耍宝)。这个案例是现实社会中成熟的游戏与社会化整合的案例。所以根据“互联网是现实社会的数字化映射”这一我坚信不疑的信条,当时我的设想是,整个SNS社区确立一个明确的主题方向(社区主题),并制定一个大的游戏规则,用户任何行为动作都会影响到其中的部分。不过,这个里面还是会有个问题,即,用户的关系仅仅建立在篮球的基础上,离开球场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甚至连个名字也不见得记得住,并没有真正建立起一种长期有效的联系。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这样的一种游戏化社区(或者叫社区化游戏?)里面。

上面其实只是当时的一种猜想,现实中的Webgame并没有往这个方向去走。Webgame还是朝着“独立游戏”的方向在发展行走。他与传统网游对抗的武器仍旧是“轻”这一特点。很多东西现在都在讲究“轻”的特点,比如说上网设备。现在netbook、MID发展势头迅猛,山寨厂跟进迅速,加之3G的启动,手机智能化的普及,移动互联网朝着多元化发展的方向。Webgame的“轻”质特点就显得非常适合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脚步了。netbook、MID设备就不用说了,直接就能上网玩Webgame。手机则需要稍稍改变一下UI,以配合手机屏幕和使用习惯。甚至,根据移动互联网设备和手机的使用特点制作相应轻质客户端(仅操作SHELL)以提高用户使用体验。而和手机扯上关系以后,资费渠道也可以有相应的改变了。
无论如何,似乎Webgame还是可以通过“移动化”的道路使其独立游戏的形态保持下去。其实这种时候,Webgame就不是Webgame,因为可以有WAP,可以有轻质客户端。其实是“轻量级网络游戏”的概念了,与传统网游区分,与独立游戏区分。取个名叫“Light Internet Game——LIG”,哈哈。所以这样来看,独立的手机游戏生产厂日子不会好过了,无论是单机还是联网的,其竞争对手将是更为丰富的Webgame了。

(其实这样看来,任何手机应用的竞争者都是轻量级互联网应用。也就是说,移动互联网的战斗将会是一个两派混战的局面。而其中因为netbook、MID类设备的兴起,天枰偏向传统互联网派。这是题外话。)

这样看来,Webgame的发展方向其实就是两块:1、社区化;2、移动化。其中前者没有案例,毕竟是模式的改变。而后者,看来是Webgame当前最好的一个发展方向了。

 

题外话:最近Blog少有的更新频繁,几乎赶得上去年一年的增量了,主要是最近比较忙,脑子就活络了。看来安逸永远是大脑的敌人啊……不过后天开始年假,远离电脑一周,放空一下大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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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流和SNS的下一步怎么走?

2009-03-30 23:42:23 »Author: BlazingCD »

信息流和SNS的下一步怎么走,这其实是个大命题。在这里,我其实更多的是想对“信息”这一维度提出一些疑问而已。

无论是信息流还是SNS(更偏向于network形式,而非networking形式),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筛选和过滤的需求。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这个network中,基本上用户可以获得较之前粗放式过滤状态(如门户分类等)下更精准更贴切自身的信息来源。如在互联网人之5G,小资之豆瓣小组。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twitter甚至可以替代RSS了。

但是当前的信息流和SNS对于信息的服务并非完美状态,或者说仍旧是一种较粗放型的筛选过滤状况。仍旧存在着两个致命问题:
1、信息爆炸
2、信息遗漏
其中,信息遗漏又分为:
A.因信息爆炸造成的信息忽略
B.视野局限造成的信息失重

信息爆炸比较容易理解,即,GReader每天几百上千条的内容,Twitter每分钟N条的弹出信息。过多的信息造成了信息爆炸,除了手动整理GReader进行归类、Unsubscribe,Twitter进行定期手动Unfollow,这种低效、低能的原始方式,似乎暂时并没有更好的手段。

而信息爆炸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对于重要信息的忽略,从而造成了信息遗漏。做新闻要用标题党,写Blog看来一样得标题党,否则像我GReader里面1000篇文章大概900篇以上只看标题,80篇扫一眼内容;Twitter则经常转身回来发现100多条信息只能全部放弃阅读,NND我也没follow多少人啊。其结果可能是遗漏了某些其实对我是重要的信息,或者永久遗失了,除非被大家一直讨论数日的热点才可能了解到。Network式的SNS也是一样,每天5G、facebook中大量七七八八的信息,99%其实并不那么感兴趣,但是结果一转身发现,诶,我某好友N日前的讨论如此这般有意思啊。我也相信,即使是在开心网,我也不会因为每天看到一堆重复的投票、真心话而感到高兴。

再者,无论是不是害怕爆炸,局限于一个圈子的信息,只能让人视野狭隘。我可以只加几个了解的人做好友,可以只看产品的内容,其结果我相信是不如没有这些信息。

我希望的是什么?

我希望的是,我渡完一周年假回来以后,不会看到GReader感到绝望,而是告诉我这100条得好好看看,另外200条值得扫一眼了解一下;每天上一下5G不至于扫一眼就关了,而是告诉我这些文章有点意思,那些精华在于讨论;Twitter也别嘣啊蹦啊地弹出那么多信息来。而且我也想了解与我可能有关系,但是却和我关系不那么紧密的,对我来说重要的信息。

很遗憾,以我狭隘的知识面来看,似乎除了动态数据挖掘层面更下点工夫,没有解答。但是真的是这样吗?但是我相信解决这个问题的,将有机会成为下一个巨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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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喜欢进步,但是他们害怕改变——

2009-03-29 14:39:28 »Author: BlazingCD »

关于听不听用户,最近纷纷扬扬,从KESO和白鸦的对掐,facebook的宣言,贴吧的回滚,似乎都围绕着这个问题。

我却以为这分明是个伪问题。就像魏O说的“如果靠收集用户意见,靠发放调研表,就能做成“好”的网站的话,那么,这件事,也忒容易了些。”都听用户的,那你凭什么拿工资?把工资都给用户就完事儿了。

其实,听不听用户这件事,压根儿就不管“用户体验”或者“产品优劣”什么事儿。用户都是人类,因此具备一切人类特质。那这个过程中,其实一切的根源在于格林斯潘说过的,“他们喜欢进步,但是他们害怕改变”这一人类本性而已。也就说,产品人员对抗的分明就是“习惯”这一可怕的阻挠世界发展的人类本性而已。如果把世界交给大众,那人类永远不会进步。

首先,可能除了苹果,我记不起任何一次改进用户习惯的产品后叫好的案例。看仔细,我说的是“用户习惯了的产品”。比如说Office 07这样优秀的产品,一样被用户摒弃而回归使用Office 03。原因很简单,使用习惯使然。苹果之所以有所突破是在于苹果一直宣言的文化,是用户认为新产品=人类进步,如果不接受则是拒绝进步,因此被迫作出习惯上的改变。其他产品则没有这样的文化渲染,所以拒绝新产品也并不让人感觉是拒绝进步。

其次,“会叫的狗不凶”。使用产品的永远是“沉默的大多数”,叫嚷的用户也许只是代表了一部分群体。而且,当用户因为某种事件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一个“群体”,同时也就具备了“群体心理”,其特点也将完全符合《乌合之众》里面的对于群体的观察与分析。这批人说的话,有价值吗?更不用说那种理性胡闹的思维参杂在里面了。

耳根子软的女人其结果只能是被脱光衣服而已。我认为,作为一个专业的产品人员,要做的是“观察用户”,而绝非“听用户”。产品人员永远不可能是用户本身,也不需要是用户本身(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不需要去亲自杀人放火)。就像之前我写过的关于产品改版问题,绝对不应该屈服于用户。“观察用户”是用市场数据,用对用户心理、行为的探究最终得出结论,这类似于心理学中对人类的观察。任何人都应该知道,人类说谎的本性是天生的。

那么如何顺利实现产品进步而不遭遇用户劣根性的反弹呢?这是一个市场心理策略问题。而绝不应该是产品策略问题。首先是消除突然性。没人会接受回家以后床被挪了位置,即使挪到了更适合睡觉的位置。这就需要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做改变,我们称之为革新,而非革命(当然了,即使革新也会遭遇大规模保守党的抵抗),并且给予一条“一国两制50年不变”的渠道,让一部分用户先富起来,另一部分仍旧可以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然后慢慢被迫富起来。其次在改版前进行相关宣传,使改变=进步深入到用户心里,宣扬一种“不接受改变就是落伍”的心理,并让用户感觉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幸福而做的,而不是与之对抗或者为了自己的商业目的。

其中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产品,绝对不应该仅仅是产品人员负责,因为要让用户接受,那就是一个市场行为。让产品人员去市场应该做的事情,结果自然不会太好。苹果每个新品,即使只是旧产品的升级版,都有一阵市场攻势。我却没有看到贴吧改版的时候有什么新的“唐伯虎点改版”的广告视频来。这点,可能才是“要不要听用户”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

用这样一句话来总结:跟在用户屁股后面,或者成为他们的群体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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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广之争,祸及用户——

2009-03-26 00:06:05 »Author: BlazingCD »

信广之争由来已久。3G的到来,更是开始表面一团和气实则明争暗抢的资源争夺。
信广之争源头在于,信广旗下企业模式迥然不同;这就造成了3G这些新媒体应用,究竟姓谁的问题决定了游戏按谁家的规则来玩。

收费模式:
信产运营商一直采用前向收费模式,即,先收费再使用。在这个里面,一切都是“应用”的概念,先给钱再享受服务。这套模式是信产运营商一直采用的成熟模式,盈利来自于用户付费。
而广电企业因为都属于媒体性质,所以采用媒体惯用的后向收费模式,依靠吸引大量受众后,依靠广告赚取价格。
这个当中,媒体就是出售受众,出售注意力;而运营商则是占据渠道,大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如要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运营商不熟悉后向收费,无从操作;媒体则无法控制收费渠道,无法取得实质的前向收费规模(即使收费电视频道的真正收入来源也主要来自广告)。这种模式之争导致即使是合作经营某些业务,也因为对营收模式的分歧而最终产生四不像。
(我不看好SNS依靠广告模式盈利的原因也在于,SNS本身并非媒体性质平台,即使当中的信息带有分众自媒体价值,但在SNS整体价值中这部分只是占很小一部分而已。此乃题外话……)

运营模式:
运营商控制着渠道,因此对他们来说,运营是在于对目标用户群体通路的把握。在新媒体之前,这个表现为,这个小区有ADSL所以就没有LAN;那个学校被铁通占据了,所以没有电信的光缆了。而在新媒体之后这种思路其实还在延续,比如说封闭网络,所有数据都从自己的数据通路上过;大家都做CP,移动梦网上首屏放谁,谁就赚钱。
而广电则希望更多的控制内容运营的权力,我的内容我做主,期望更多更灵活的内容运作方式,而不是受制于运营商的渠道通路与运营商思路的内容模式。或者就是版权交易,一手交钱一手给你红薯。
这样的运营模式导致,运营商控制着渠道但没有内容,广电系统沦为CP但不愿意认真经营内容。这个当中也包括了之前收费的矛盾,导致广电媒体至多把自己传统电视上播出的无价值内容提供出来,而并不会投入资源资金去真正根据新媒体应用环境、目标用户进行全新制作(或演绎)。而广电系统对于虚拟数字应用产品长期以来的认知缺失,以及长期单向传播思维惯性,对于新媒体特性的理解带有强烈的排斥心理,导致即使尝试自制平台产品也不得力。即使对于少量优质内容的处理,也是简单采用版权交易形式,无法开放思路。结果就是,手机上看到的内容,都是其他地方看得到的东西,只是变得更看不清,更不稳定,更昂贵,体验更为糟糕而已。(其他地方看得到的好内容,在移动互联网则往往还看不到……)移动互联网媒体就处于只能在夹缝中为条件有限用户提供有限需求的尴尬境地。(这也是为什么移动互联网用户层次更低的重要原因)

谁是裁判?
运营商认为,新媒体时代,渠道为王,要走我的通路,就按我的规则玩。
广电则认为,媒体即内容为王,不按我的规则玩,别拿我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广电发明“视听许可牌照”这种东西)
运营商希望媒体都做个CP吧,我来作整合;广电搬出牌照杀手锏说,除非我们自己运营,否则你们都不合法。
不过现在来看,渠道占据了上风。广电系统媒体暂时还是沦为CP角色,从中分不到多少钱,也就有一些没一些提供着没多少竞争力的内容。

谁TM在乎过用户??
运营商贩卖着稀有资源——渠道,对用户不闻不问,爱用不用,爱玩不玩。用,我收你很多钱;不用,我照样收你钱。
广电深受传统思维模式侵害,还以为电视一开钞票进来,内容越做越没有竞争力,传统版权模式却越抓越死,越死越抓。
最终,运营商只肥了自己一家,剩下赚钱的都是一些跟着偷鸡摸狗的家伙,靠着损害用户利益肥了点自己的腰包;而整个产业的价值却只有在“专家”预测的报告里让人感觉美好。广电则仍旧窝在自己的电视屏幕里,像个垂死的老人拽着唯一值钱的一块布不放,明明日薄西山却死不承认。
但谁TM在乎过用户?运营商只想着怎么从用户口袋里掏钱,至于用户是不是获得他们想要的,并不关心;广电只是希望从新媒体找回流失的用户,用以提高所谓受众数字,继续忽悠广告主去换取收入。用户究竟要什么?用户在移动互联网媒体的需求是什么,体验如何?谁在乎。
没有人真正去思考移动互联网媒体,如何满足用户基本需求,如何提高用户使用体验,如何提供用户在移动互联网特殊环境下合适的内容,更不用说如何体现新媒体应用对于用户的附加价值。
这一切都是,思维模式问题!
两个封闭的利益集团间的争斗,受害的永远是用户,以及产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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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步干你鸟事?

2009-03-14 23:36:57 »Author: BlazingCD »

"没有,那为什么去跑步呢?比赛?!你神经啊?跑步这么私人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跑给人家看的呢?就这样,白白!"

好吧,我承认我标题党,其实我要说的是社会化音乐

又聊一次音乐的原因有三:
1.个篱的数篇关于音乐的Blog
2.某杭州MM话思践主动加她MSN聊天(话题非虾米客户调查反馈)(此原因纯属八卦,不过让我又想到了世界上还有虾米这个网站)
3.思践个人照曝光
4.出于好奇的想法询问同事,结果无人使用社会化音乐工具

以上都是废话

其实我一直是在怀疑中国大陆(国外文化我真的不了解,嗯)社会化音乐的价值的。问题在于,我即找不到用户需求点,但似乎也没有足够的理由排斥这种需求的可能。这一直让我很头疼。毕竟对于音乐这个需求来说,我肯定是小众了
也因此,我不是社会化音乐的用户(怎么都没法是),也不是音乐这一行的,所以说什么纯属胡诌。(这句还是废话)

其原因如下:

1.为什么要“社会化音乐”
社会化音乐的最大特点就是我要告诉你我听了什么和想听什么,同时我也知道你听了什么和想听什么;如果可能,我们交换一下各自的需求;如果再有可能,我们交个朋友,以乐会友,让我们一起“同一首歌”吧。
可惜的是,我听什么管你什么事。我想听什么我就去百度下载喽,等你给我,天都亮了。我可能喜欢的音乐?你是我谁啊,别把垃圾塞给我。
其实,音乐要社会化更多的出现在线下环境。我喜欢Ashram,我推荐给他,他听了说赞,我很高兴。为什么,价值输出成功,个人价值得到肯定。什么环境会发生,很特意的吗?不可能。可能是火锅的时候随口说起的。这是在两个人(节点)之间已经存在关联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这实实在在地增强了两人连接的强度(弱变强;强变稳固-事件关联效果)。且这是一种看得见的价值输出,对于个人的心理收益很大。
哦,其实还是很多人希望讨论讨论自己喜欢的音乐的啊,然后大家一起分享的。嗯,我喜欢lacrimoa,原来你也喜欢啊,真难得!然后呢?互联网,无连接的节点间,通过音乐,需要多大的成本付出才能建立起连接关系啊?
别和我说豆瓣。豆瓣的社会化中心在于小组。社会化连接的建立更多的是通过小组——人;而不是书(电影、音乐)——人。并不是没有音乐——人,但是关联事件是乐评,那需要多大的成本付出才足够获得节点连接的收益呢?(详见我的另一篇Blog——SNS的用户社交成本行为
OK,社会化音乐更多的是帮助人们寻找到自己想听的音乐。这个里面,不需要节点的连接,只需要节点UGC即可。问题是这样:音乐受众究竟追求的是什么?真的是音乐?

2.用户消费音乐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中国,大陆,关于音乐我们有什么?100多种音乐类型?哦不,我们只需要周杰伦就够了。因为我们只有周杰伦。
音乐消费者呈什么趋势?更低龄化,更偶像化。音乐只是幌子,消费的明明是流行文化和明星。中国自汉武兴儒起就不存在多元文化了,受众(受众,明白?)消费的都是单一的。娱乐工厂创造了明星,输出了流行文化,消费者并不在乎你的音乐是什么,在乎的是你是什么。周杰伦是一种文化,李宇春是另一种文化。他们唱了什么?谁在乎!他们连咳嗽都是动听的。自5岁起学音乐的堂弟去了天娱,离职后跟了涂惠源,给2流歌手编曲;从小一起学琴的伙伴,号称XX大学音乐之父,结果就作了个《中国话》出来。在单一的文化侵袭下,用户消费音乐的唯一目的是什么?为什么用户不愿意花20块买一张CD而愿意花200块去买演唱会站台票?
明星——一切都是消费明星!这样一种环境下,谈什么音乐?
关于音乐,这个社会明明就是太贫瘠了,拿什么来分享?UGC?总共才这么点“音乐”而已啊——

3.哪些人需要社会化音乐?
OK,确实,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一样的。各位听Jazz,听Gothic,听trip-hop,当年听着张楚的声音长大,嗯。所以各位都是小众。
因为是小众,所以我们更关注音乐本身而非明星本身。因为小众所以我们抱团分享,音乐,同时文化。也因为小众所以我认为社会化音乐的受众其实很小。
但是如此这般的音乐分享,效率还不如一个BBS,几个版主和中坚力量天天发某类型唱片来得高。起码我在虾米逛了几圈,觉得一切都不如verycd美好。
而且,方军说过:“听说你听周杰伦,他粉丝会很兴奋,“你也听周杰伦!”苏打绿的甲粉丝看见乙粉丝会很不屑,心说,“你也配?”而且他们会很失落,怎么苏打绿都这么大众了?
怎么办?我是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办公室里天天挂着耳机的同事们,真的没人上社会化音乐平台。

各位看官,你们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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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音乐点滴

2009-02-27 00:07:04 »Author: BlazingCD »

看到个篱写的在中国购买正版数字音乐的成本误解,不自觉就留言了,不小心又写多了几句,想想就挪到自家Blog吧。

其实我觉得大家对于数字音乐购买的理解总是有误解。这种误解在于认为音乐是一种永恒不变的产品。但是事实上,音乐本身一直在变化。

在留言中,我提出5点关于为什么不购买数字音乐的原因:

1.国内一直处于一种“正不如斜”的市场格局中,官方提供的产品品质往往不如山寨
2.免费市场活跃,收费市场尚无寻找到核心竞争力
3.音乐本身(CD、MP3等)不应该成为产品主体,而是应该成为产品组成之一
4.完整音乐产品的匮乏,未打中用户甜蜜点
5.长尾小众市场的匮乏——小众市场往往因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愿意支付更多的成本获得收益,比如挂半年电驴只为下一张某发行才5000张CD的某不知名乐队的专辑。

这其中,我所说“产品”都是指“提供音乐服务的解决方案”,绝不是“音乐本身”。其实这5点我说来说去也都是说,当前收费音乐并没有找到当前用户(多样性用户)对于音乐的需求点,并为之建立一套完整的产品。

而关于音乐本身,我认为,任何产品需要满足的是用户的本质需求。本质需求是1000年都不变的,变的是不同时期对于本质需求的显性需求表现。音乐作为产品同样如此。200年前,贵族听音乐是为了身份(这个说法不全然,部分,较片面),40年前在大陆音乐是ZF宣传,20年前在大陆是表现了一种突破体制的宣泄。而到了2000年前左右音乐需要的是明星而不单纯是音乐本身,这个时候青年人消费的产品是明星。

可以看到,对与音乐的需求,从来不是一层不变的。甚至,对于不同类型音乐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
那到了现在呢?单向的接受明星也已经渐渐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了。那音乐满足的到底是用户的什么本质需求呢?这个本质需求在当前的显性需求又应该是什么呢?同时,围绕在这个显性需求周边的附带需求又是什么呢?

所以我所说的音乐产品绝对不是音乐本身,而是围绕在音乐为中心(但非核心)整套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而这种需求恰恰必须通过数字化手段才能实现。
这种时候,或许音乐本身,或者周边增值产品,才能真正售出其价值。
举个例子:我认为iTunes卖音乐绝对不是仅仅卖音乐。而是出售整套从硬件到软件到服务的整套数字音乐解决方案。这个里面满足用户需求的点包括了时尚感及便捷这两个本身音乐并不具备的需求点。同样,彩铃的热卖也绝对不是因为音乐。

所以,总体来说我认为,数字音乐的发展与收益取决于围绕音乐所作的整体解决方案是否打中用户甜蜜点。

 

不过说真的,就算不扯这些,光看音乐本身,就128K质量,音乐范畴数量还那么狭窄的市场,就让人提不起精神。每每我也只能求助于电驴去找寻那些偏僻的无损flac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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